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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95第36节(1 / 2)





  林秀抬头一看,就看见面前站了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也很眼熟,她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只能感叹世界真小。

  她面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林秀此行的目的,张仲清的女同学,也是林秀的“情敌”,后来张仲清退休后和林秀离婚就是为了娶她。

  林秀心里翻起滔天骇浪,脸上还要做出云淡风轻的样子,接过纸巾说,“谢谢你。”

  年轻女人微笑,“不用谢,不算什么大事。”

  张仲清这位女同学不是一般人,据说她在学校的时候就是班里班花,还是张仲清初恋。后来毕业两人分开,女同学嫁给一位老板,跟着丈夫一起搬去了省城,但也从没和张仲清断过联系。

  据说张仲清还把自己结婚照寄给她看过,想要得到她的祝福。

  林秀不知道女同学怎么想的,但也知道张仲清有什么重要事情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位女同学,初恋对于许多人来说意味着最可靠。

  林秀还没想好怎么和这位女士搭话,对方先开口了,貌似好奇问林秀,“你是新住户吗?我之前都没见过你。”

  林秀笑着说,“我来看看亲戚,不住在这里。”

  漂亮女同学叹气,“原来是这样,我还觉得你长得很面善,希望和你一直做邻居呢,可惜了。”

  林秀随口说,“确实可惜了。”

  女同学就说,“要不要来我家喝杯茶?天气这么热,喝杯茶再走吧。”她大约也不是好意,就是想给林秀下马威,要么是探探她这个“情敌”的底。

  林秀本来就是想找她的,但又不想让她心里生疑,就推辞了一会儿,然后才答应她的邀约。

  第五十章

  女同学好心邀请林秀上她家做客。

  其实让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上门做客就蛮奇怪的, 但林秀记得女同学上辈子就曾不止一次“偶遇”过她,林秀被她施以援手,以为她是个好心路人, 还感叹过她脾气好又温柔。

  林秀假装要拒绝女同学邀请,女同学却不依不饶,一副和她相见恨晚的模样,让她上门坐一坐。

  林秀问她,“不会麻烦你?”

  女同学挽住林秀胳膊, 轻轻柔柔挽了下头发, “怎么可能呢,我就是个闲人,每天闲得无聊, 能交朋友那就再好不过了。”

  女同学姓曾, 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曾可人, 长相又娇又俏, 住在离吴家不远的一栋房子里,院子里种了花草,还有雪白的狗在地上跑,仆人来来去去收拾房屋,和林秀在电视剧里看过的差不多。

  张妍妍小声说, “好像图画书里面的图片。”

  林秀摸她脑袋,“喜欢小狗的话, 我们以后也能养一只。”

  曾可人在前面听见母女俩的对话, 转过头用一种奇艺的眼神看着张妍妍,温柔说,“你女儿真可爱。”

  林秀知道曾可人现在还没生过小孩,可能因为她的原因, 也可能因为她丈夫,她不太在意,只当她的话是放屁。

  到了院子里,曾可人请林秀坐在椅子上,让人端点心和茶点给她品尝。

  她的小院子设计得非常西式,外面是草坪,草坪外面有一间圆顶小亭子,白色的漆柱显得很靓,和她穿着一脉相承的精致。

  相比起来林秀母女俩就普通多了,一致的衬衫加牛仔裤,头上扎着马尾辫,因为行路几小时带来的风尘仆仆,和对方格格不入,仿佛两个世界的人。

  林秀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她看见路上的仆人都在偷偷用余光打量她,指不定还在心里暗暗揣测,一会儿又好当作八卦见闻。

  曾可人仿若未见,热情说,“这是咖啡,有提神的作用。”

  林秀喝了一口,挺苦的,曾可人也没提,好像准备看她出丑。

  林秀觉得好笑,她不太爱喝咖啡,吃西式餐点,她是天生中国胃,觉得茶比咖啡好喝,中餐比西餐养生,但她好歹多活那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不可能做出失礼的行为。

  曾可人有点遗憾地看她放下杯子,热心说,“你刚来省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久,大街小巷比一般人都熟。”

  林秀点点头,“其实是来给丈夫买东西的。”

  曾可人眼神一动,“一个人出来多不方便,怎么不让他陪你?”

  林秀耸肩,“他忙得很,据说他厂里有生意让他单独做,这是他第一次得到这种机会,恨不得天天呆厂里。”

  说完朝曾可人笑,“嗨,我一个女人,不懂这个。”

  曾可人意识却随着林秀渐渐飘远。

  其实她也过得不如看起来那么好,她丈夫炒股票亏了本,每天在家里大发脾气。她又因为丈夫年纪太大一直没法生孩子……

  她有时候会想起读书时候的张仲清,脸上总带着阳光的笑容。

  曾可人勉强收回思绪,“那他工作一定很赚钱吧?”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失言,幸好眼前的女人粗神经,也没注意到不妥,拉着她絮絮叨叨,“赚得不多,他说一个月百来块,老板不肯涨工资,不过我觉得没什么,工作稳定就行。”

  曾可儿立刻判断出她被骗了,张仲清告诉她他每月工资五六百,但从林秀的话来看,这个数应当是少了。

  她心里冷笑,但表面上还是附和。

  这场表面和善的交谈持续了将近半小时才结束,林秀带着女儿走出院子。

  张妍妍吃过不一样的小点心,但还是惦记着小狗,问林秀,“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养狗?”

  林秀牵着她的手,“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

  第一天把重要事情做完,第二天林秀就有大把的时间办其他事情。

  她上午带张妍妍去爬山顺便看动物园,林秀以前在读书时来爬过这座山,那时候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同学没钱,就怂恿她一起逃票。